如何使污染場地高效修復并快速投入使用?
城市發展對土地的需求量很大。以前人們較關注土地數量的供應,然而隨著有的城區受污染場地事件的曝光,人們對所供土地的質量傾注了更多關切。國家明確要求污染土地必須治理合格后才能進入市場,確保人居安全。
然而,受污染場地安全利用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具體問題。如受污染場地應治理合格后再掛牌招標。就算能滿足這個管理要求,建設方一進場,為達到土石方平衡,可能要把較厚的表土外運到其他消納場。這樣就很可能浪費了前期土地治理的成效,而對于土地的新用途來源又不合理。土地治理周期長,如果靜等有關部門全部工作就緒,建設方往往經濟損失較大。因此,應探討更高效率的管理模式。
對污染場地的治理必須有的放矢。首先要開展詳細的污染狀況調查,準確劃分安全和污染區域,為地塊的污染分布完整畫像。再結合利用規劃,優先在區域內轉運土壤,只集中必須原位修復或外運進行異地處置的土壤,達到降低工程量的目標。
在地塊內轉運土壤是有潛力可挖的。地塊內需要分區開發,其所對應的土地質量標準各有不同,這就可能出現污染土壤去A區不可用,但符合B區較低要求的情況。通過內部轉運,可節省并盤活部分資源。
土地利用方對地塊內土壤如何優化配置最有發言權。在確定好建設規劃后,計算出外運土方量,再結合污染土壤分布,優先內部轉運。應把污染最重且不能就地利用的土壤集中起來,根據其最終用途開展恰如其分的治理工作后再處置。
當前,由于土壤污染現狀調查不充分,局部有病、整體吃藥的情況比較普遍。尤其是在一些地方,為了趕工期,往往掘地三尺,一股腦地混勻后處理,既不能保證效果,投資浪費又大。因此,需統籌資源,加強過程監督,不得將土地污染隱患遺留在建筑物下面或轉嫁出去。
城市污染場地治理會增加建設成本,不能再因為治理程序不當等其他因素耽誤工程進度。為此,要適當調整管理思路,讓修復治理過程既經濟又快捷。建議促進污染土壤治理公司與土地利用方開展有效率的溝通,切實提高污染土地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