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水泥企業的環保之路
《巴塞爾公約》中提到水泥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的協同處置方式已被認為是對環境無害的處理方式,即“最佳可行技術”。水泥窯協同處置在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已經有40多年的歷史,目前,我國現正處在高速發展時期。
2013年12月,環保部發布《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2014年,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及產業廢棄物工作的意見》,將水泥窯協同處置列入重點支持領域;
2016年12月,環境保護部出臺《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2016年10月,在工信部發布的《建材工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明確提出支持利用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險廢物,并將其列入重點推廣工程;
2017年5月31日,《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指南(試行)》也正式發布;
2018年召開的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中指出,要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產業廢物,著力提升綠色發展水平。
千億危廢市場不僅可以為水泥企業打開了新的利潤通道。海螺、華新、金隅等傳統水泥生產企業紛紛涉足固體廢物處置,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據中國水泥網的統計目前取得危廢處置資質的水泥企業已經達到近50家,目前在建和擬建的水泥窯協同處置生產線還有90多條,協同市場呈現蓬勃增長態勢,更多水泥企業愿意跨界參與協同處置。
同時為了搶占危廢藍海市場,不少水泥企業還聯手環保企業,實現強強聯合,共同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產業,例如東江環保與海螺創業、東方園林與臺泥國際的結合。
雖然水泥企業在處理危險廢棄物方面存在諸多優勢,因此水泥企業進軍危廢處置領域越來越成為其行業發展的一大重要方向,在協同處置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水泥企業需要對我國危廢領域市場容量以及未來發展擁有一個清晰的認識。特別是當前各種處置手段的應用情況以及危廢的分類,處置法規等等,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需要選擇成熟有效的技術。危險廢棄物不同于一般生活垃圾,具有極大的危險性,技術可靠是有效處置的關鍵。
再次,需要有充分的知識和技術儲備。我國水泥企業涉足危廢處置相對比較早,但是真正大規模推廣是在近兩年,傳統的水泥生產企業在技術儲備以及基層員工素質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欠缺,如果不能補齊這塊短板,勢必會對企業未來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最后,危廢危險性巨大,處理過程中必須加強各個環節的監管力度,防止違規處置的發生。
總而言之,水泥企業在看到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的機遇的同時,一定要理性認識背后存在的風險,充分考慮安全、法規、人才、技術等等因素的影響,防止盲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