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態河湖行動計劃(2018—2020年)
日前,江蘇南京印發《南京市生態河湖行動計劃(2018—2020年)》。全文如下:
南京市生態河湖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水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資源,河湖是承載水資源的載體,生態河湖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內容。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提供更多的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南京地處長江下游,河湖眾多,水網密布,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河湖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域侵占、環境污染、生態退化、功能衰退等問題。實施生態河湖行動,對于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推動南京經濟轉型、建設美麗古都、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具有迫切需求和重大意義。為加強全市生態河湖建設,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方針,認真落實長江流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緊緊圍繞“一個高水平建成、六個顯著”奮斗目標,立足“創新名城、美麗古都”城市定位,以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為契機,通過對山水田林湖草系統治理,實施水安全保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整治、水生態修復、水執法監管等行動,全面落實水資源承載能力剛性約束,努力打造美麗南京“清潔靈動之水、優美生態之水、文化韻律之水”,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注重保護。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正確處理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關系,注重河湖生態修復與休養生息,維護良好生態,提升河湖功能,發揮綜合效益。
——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充分依托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將生態河湖行動納入河(湖)長工作重要內容,明確部門職責,落實各區政府主體責任,細化目標考核,引導全民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因河施策、綜合治理。針對不同流域、區域河湖特點,統籌城鎮與鄉村、陸域與水域,統籌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進河湖生態系統的治理。
——改革創新、完善管養。完善河湖分級管理、管養分離、精準管理制度,創新流域綜合管理、資源權屬管理、投融資多元化機制,提升河湖管理保護水平。
(三)主要目標。通過全面推進生態河湖行動,到2020年全面清理、嚴格管控河湖亂占亂建、亂墾亂種、亂排亂倒,不斷恢復水域面積,城市水域面積率只升不降,將河湖保護與自然保護區、濕地保護區(公園)、水利風景區等建設相結合,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達到28立方米和9.6立方米以下,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65以上;重點河湖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2%以上,省考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63.6%以上,全市1082個主要水體消除劣V類;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長江干流防洪達到“長流規”標準,滁河、水陽江、秦淮河流域防洪達到20—50年一遇標準,其他區域防洪達到20年一遇標準,農村治澇達到5—10年一遇標準;主要河湖生態評價優良率達到70%以上。
經過十余年的努力,到2030年左右,全市重點水功能區水質全面達標,Ⅴ類水體全面消除,河湖生態全面修復,防洪除澇全面達標,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準管護全面覆蓋,實現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努力打造“水清岸綠、生物多樣、景美文昌”的愿景,努力建成美麗中國的南京樣板。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水安全保障
1.完善水安全保障體系。持續推進城鄉防洪體系建設,加強流域治理。繼續實施長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開展長江崩岸段和八卦洲汊道治理工程建設,進一步穩固長江河勢;實施秦淮東河和秦淮河干流整治工程,推進滁河、水陽江治理近期完善工程。強力推進區域治理,加快構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備、標準科學的區域骨干河網,加快實施骨干河道堤防加固工程,提升區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城區河道、管網、閘站等建設,積極實施城市易淹易澇片區綜合治理,著力構建“外圍防洪系統、河湖蓄泄系統、排水管渠系統、源頭減排系統、超標應急系統”為支撐的城市防洪治澇工程體系。(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建委、國土局、規劃局等)
2.加強河湖生態空間管控。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動態管控,依法劃定河湖管理和保護范圍,整合河道管理資源,加強長江、秦淮河、滁河、水陽江及固城湖、石臼湖等重點河湖水域岸線資源管理,實行水域占用補償、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間與功能完好,確保各類水域面積不減少。強化河道藍線的管理與落實,完成河湖管理范圍確權劃界,規范港區、碼頭、堆場的各類建設活動和行為,確保長江岸線得到有效保護與集約利用。到2020年,基本完成長江南京段岸線的清理整頓。(牽頭單位:市水務局、交通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國土局、環保局、城管局、農委等)
3.健全水源地保護機制。完成夾江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和隱患問題整治,健全水源地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100%。推進綠水灣等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完善供水應急預案,優化水源地布局;推動城南水廠等深度處理工藝改造,實現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全覆蓋”,構建“水源達標、備用水源、深度處理、嚴密檢測、預警應急”的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確保飲用水安全。按照城鄉供水一體化要求,推進城鄉區域供水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同步實施,提高農村居民飲水質量,到2020年,全市域供水行政村覆蓋率達到100%,供水入戶率達到100%,實現城鄉居民供水“同源、同網、同質”。(牽頭單位:市環保局、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農委、衛計委等)
4.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充分利用現有排水設施,結合城市綠地公園、道路改造、防洪除澇等工程建設,通過采用小區屋頂綠化、道路透水鋪裝、下凹式綠地和集蓄設施利用等方式,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措施,最大限度地將雨水就地截留、利用或補給地下水,降低城市雨水綜合徑流系數。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統;新建、改建小區的硬化地面,可滲透率不低于40%,公共綠地中的下凹式綠地率不低于10%。建成區新建、改建、擴建城市排澇泵站及新整治城市河道設計暴雨重現期應達20年以上,建成區中心區域內澇防治設計暴雨重現期應達50年以上,力爭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暴雨不成災”目標。(牽頭單位:市建委、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城管局、園林局、交通局等)
(二)強化水資源保護
5.強化用水總量控制。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剛性約束,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嚴格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和用水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45.82億立方米以內。嚴格規劃和建設項目取水許可,強化用水戶計量監測,防止不合理取用水。完善農業取水許可管理,完成高淳區淳東等重點大中型灌區取水許可證發放和用水計量設施建設工作。(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農委等)
6.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開展合同節水試點和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推動企業、單位開展水效對標達標活動。深化節水型社會建設,推進節水型載體創建,強化高耗水工業節水減排技術改造,推廣管道及噴滴灌等高效節水農業技術,創建節水型機關(單位)、學校、社區、企業和灌區。強化非常規水源利用,推廣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到2020年,江寧、高淳區建成國家節水型社會達標區,完成市域各區省級節水型社會示范區建設,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有效灌溉面積率達到92%以上,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到18%以上。(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局、農委、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三)落實水污染防治
7.優化產業結構。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水環境容量,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嚴控新增高耗水、高污染產業項目,嚴格執行產業準入制度和新增制造業禁限目錄。圍繞構建“4+4+1”主導產業體系,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集群化為發展方向,培育創建一批符合循環發展理念的示范試點,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推進產業優化升級。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委、環保局、農委等)
8.推進工業污染治理。進一步淘汰鋼鐵、能源、化工產業落后產能,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的產業項目。新(擴)建工業生產項目,必須進入已批準的開發園區或工業集中區。進一步削減水污染排放,江北新區等重點區域、化工等重點行業執行國家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太湖流域執行嚴格的地方標準。開展化工等重點行業水污染專項整治,逐步建立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生化制藥)、制革、農藥、電鍍等重點行業的特征污染物監控體系,督促企業自行監測并公開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強特征污染物管控,確保排放的廢污水穩定達標。積極推進工業企業串聯用水和園區(開發區)廢污水循環利用,促進廢污水有效減排。(牽頭單位: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等)
9.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有序開展不適宜種植區的退耕還林、退地還水工作,實施化肥農藥減量使用。全面推廣農業清潔生產、節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術,加快發展循環農業,建立連片生態農業園區,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加快建設以節水灌溉和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的生態灌區,構建種植業尾水及農田地表徑流生態攔截屏障,實現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服務和指導,實現養殖廢棄物減量化收貯、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嚴控湖泊網圍養殖規模,加大退圩退養還湖力度,推進生態健康養殖。(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水務局等)
10.實施水上交通污染治理。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加強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2018年起,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及多部門聯合監管制度。加快老舊船舶淘汰,依法強制報廢超過使用年限的船舶,所有船舶于2020年底前按照新環保標準完成改造。提高秦淮河等內河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術標準。健全南京港等港口碼頭污水、垃圾存儲接收和處置體系,合理布局設置污染物收集點,提高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接收處置能力及污染事故應急能力。推進內河危險化學品運輸船舶的船型標準化,強化危化品運輸船舶的身份識別和動態管控,對港區存儲實施動態全過程監控。(牽頭單位:市交通局、南京海事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環保局、城管局等)
(四)推進水環境整治
11.強化水功能區管控。進一步明確河湖功能定位,實現河湖水功能區劃分全覆蓋。全面實施限排總量控制,根據全市116個水功能區納污總量提出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控制計劃,形成以水功能區納污能力為控制目標的倒逼機制,嚴格入河排污口審批,對納污量已超過限排總量的水功能區不新增工業項目(含經濟開發區)入河排污口。重點加強全市86個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管,開展全市排污口普查、巡查監督,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質定期監測通報制度。推進國、省考斷面和水功能區達標建設,2020年前完成國、省考斷面和重點河湖水功能區達標整治,建立問責和獎懲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區域斷面水質和水功能區達標管理考核機制。(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市環保局;配合單位:市建委、市農委等)
12.全面治理黑臭水體。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態修復、長效管理”的技術路線,全面系統治理城市黑臭水體。對建成區未整治的小微黑臭水體,按照水面整潔、水體潔凈、岸坡清潔的標準,開展排口整治和水體清理,做到治理無盲區、全覆蓋;同時,全面推進農村水體環境整治,2018年底前,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門前屋后的水體環境質量。啟動建成區消除劣Ⅴ類水體行動,推進玄武湖、月牙湖等城市重要水體水質提升建設。(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建委、環保局等)
13.提升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優化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布局,推進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新改擴建八卦洲、江寧科學園三期等13座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約57萬立方米/日,有條件的污水處理廠利用濕地等方式進行生態處理,進一步消減氮、磷等污染物,提高排放標準。2018年基本完成萬噸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建設,統一構建城鎮污水處理智能信息化系統,配套建設(改造)豐子河、板橋中部等一批污水提升泵站。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進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2066個規劃布點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規劃布點村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建委、環保局等)
14.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網體系。厘清現狀,科學規劃,修編《城鄉生活污水處理專項規劃》。構建完善污水收集管網系統,完成《污水主次干管專項規劃》編制,加快研究、建設現有合流制區域污水主通道,基本完成雨污合流制通道改造,實現雨水、污水各行其道,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污水管網排查與修復,結合排水設施管養體制調整,實施污水收集管網的“回頭看”,對雨污混接、錯接的管道實施全面整改,對倒坡、破損、下沉、堵塞和無法疏通的管道,以及破損滲漏的檢查井,進行修復或翻建;加強沿河、沿湖截流管道(溝)及檢查井缺陷修復,實現污水管網系統連通成網,排水暢通,污水應收盡收。(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建委、規劃局、城管局等)
15.加快推進雨污分流建設。按照《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堅計劃(2017—2019年)》,以“重點斷面、重要水體、干次管網”沿線雨污分流為重點,系統推進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在2017年雨污分流攻堅的基礎上,2018—2019年新建95平方公里、2784個片區的雨污分流,實施3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區域的“回頭看”,完成725個片區的檢查整改,實施123平方公里開發地塊征收拆遷和32平方公里棚戶區的控源截污,確保2019年底前構建全市961平方公里范圍內的雨污分流體系。(牽頭單位:市建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水務局、城管局等)
16.綜合整治入長江支流。開展入長江支流專項整治,重點推進金川河、九鄉河、七鄉河、北十里長溝、朱家山河等主要入長江支流綜合治理。梳理影響斷面、水功能區水質的河道,開展入河排污(水)口調查與整治,實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引流蓄水、生態修復等工程。到2020年,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長溝西支、北十里長溝東支等省控主要入江支流消除劣Ⅴ類。(牽頭單位:市水務局、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建委、城管局等)
17.全面治理湖庫富營養化。實施總磷總氮總量控制,對固城湖等湖泊及中山、方便等水庫匯水區范圍內涉及氮磷排放的園區、行業、企業進行嚴格監管,嚴控排污許可證的頒發,加強水華監測預警。強化藍藻打撈、生態清淤、生物凈化等措施,減少內源性營養物質負荷,降低湖泊富營養化指數。加強調水引流,促進水體流動,縮短湖庫換水周期,提高水體自凈能力。(牽頭單位:市環保局、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農委等)
(五)實施水生態修復
18.構建水系連通。按照引得進、流得動、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補、蓄泄兼籌的江河湖庫連通體系,實現跨流域、跨區域互連互通。科學評估水體生態用水需求,分片分區域細化實施引流補水工程,優化補水水源及補水路徑,促進水體有序流動。通過優化調度及洪水資源化利用,保障重要河湖生態水位、生態流速,完善引流活水工程,重點加大外秦淮河常態化引補水力度,實施百水河、河西地區等重點河道重點區域生態補水等工程。消除斷頭河、死湖,逐步恢復坑塘、河湖、濕地、水產規模養殖水域等各類水體的自然連通,打通水系連通最后“一公里”。(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建委、園林局、農委等)
19.創建生態清潔型小流域。保護和改善農村自然生態環境,以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為重點,實施上游庫塘、中游水系、下游農田水利建設綜合治理,完成25個丘陵山區小流域綜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積不小于248平方公里,有效遏制丘陵山區水土流失的發展趨勢。加快推進農村河道生態治理工程,按照暢通水系、恢復引排、改善環境、修復生態、拆壩建橋、方便群眾的要求,繼續實施農村河道輪浚、村莊河塘整治、試點農村水系連通和水網整治,提高農村河道管護水平,打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農村生態河道。實施40條約200公里縣級河道、220條約700公里重要鄉級河道清淤治理,完成農村塘壩清淤5000面。(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園林局、農委等)
20.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貫徹落實《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加大水生生物資源多樣性保護和修復力度,加大重點水域珍稀物種和重要經濟魚類的放流力度,通過人工干預、生物調控、自然恢復等多種措施,修復水生生物棲息地,打通魚類洄游通道,豐富生物多樣性。加強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在一些重要或典型濕地、重要水禽棲息地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或濕地公園。對重要漁業水域實施禁漁期制度,切實加強長江江豚、中華鱘等瀕危物種搶救性保護,推進長江流域性水生生物保護區禁捕工作,降低捕撈強度,緩解漁業資源衰退趨勢。(牽頭單位:市農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園林局、水務局等)
(六)加強水工程管護
21.建立河湖監測評價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水資源、水環境監測網絡,完成重要水功能區在線監測、重點污水處理廠排放在線監測,強化重點入河湖排污口動態監測、規模以上取用水戶自動監測和城市重點區域積水淹點監測等。完善河湖健康評價指標體系,全面開展水功能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湖健康等評價。(牽頭單位:市水務局、環保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經信委、水文局等)
22.完善河湖長效管護體制機制。健全水務工程管理考核制度,嚴格管理考核,推進水務工程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鞏固水務工程管理單位達標和水利風景區創建成果,推進新創建國家及省級水管單位、省級規范化管理小型水庫。(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旅游委等)
23.深化河湖資源權屬管理。強化河湖資源管控,建立河湖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自然空間確權登記制度,制定水環境資源配置的激勵獎勵政策,建立河湖岸線資源、水域資源等自然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建立水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河湖水域、岸線資源實行有償使用。推進水權制度建設,開展水權交易試點。(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國土局、環保局、財政局、交通局、農委等)
(七)嚴格水監管執法
24.完善水法規和審批制度建設。深化水務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市水法規體系。修訂完善水生態保護、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整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節水條例》《南京市水資源保護條例》《南京市排水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完善行政許可事中、事后監管、責任追究等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升決策質量水平。健全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健全水事矛盾糾紛防范化解機制。(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環保局、城管局等)
25.嚴格河湖監管執法。全面清理全市域1082條(段)重點河湖管理范圍內違法違章設施、廢棄物,恢復河湖行蓄水空間。加大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整治河湖岸線亂占濫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打擊亂墾亂種。全面清理堤防灘地種植、養殖等違規違法生產活動。嚴格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嚴懲亂排亂倒,打擊偷排污水、亂倒垃圾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全面建立河湖水域岸線巡查檢查制度和違法行為報告制度,實行河湖動態監管。加強全市河湖跨區斷面、重點水域的水文水質監測。建立舉報信息平臺,鼓勵公眾舉報涉水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水務局、城管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國土局、環保局、城管局、交通局、農委等)
(八)創新河湖管理制度
26.全面深化“河(湖)長制”。建立健全“河(湖)長制”組織體系,落實“一河(湖)一策”,以水資源保護、防汛安全、水環境治理和監督執法等為重點,針對主要河湖存在的防汛安全、水質保障和日常養護的問題,研究制定河道水環境治理規劃和方案,形成“一河一策”。加快推進河湖綜合治理,推進河湖網格化管理,監督指導各區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完善“河(湖)長制”檢查、通報和考核制度,形成全民參與、部門聯動、社會共治的氛圍。(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編辦、建委、環保局、城管局等)
27.創新流域綜合規劃和管理機制。強化流域規劃管理,健全規劃管理機制,完善江河流域綜合規劃與專業規劃體系,強化長江、秦淮河等重點流域與市、區各層級規劃的銜接,推進流域保護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的協調與融合。建立全市河(湖)長制下流域化管理組織架構,根據防洪、供水等分區,制定河湖流域化管理方案,實現以流域為單元的河湖生態資源綜合管理。(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等)
28.建設水務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智慧南京”發展規劃下的“智慧水務”,加強供水、排水、水環境、水工程等各類水務基礎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強與規劃、氣象、環保等部門信息共享,整合已有的用水、排水、水質信息系統,探索建立覆蓋全市的流域性河道干流、重要骨干支流、河湖、排水、污水四維信息(或全息)政務地圖,實現全市水務管理的定量監管、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輔助決策。(牽頭單位:市水務局、發改委;配合單位:市規劃局、氣象局、水文局等)
29.創新水文化建設。加強南京水務歷史的研究,開展水文化遺產調查,大力傳承歷史水文化。保護挖掘秦淮河、玄武湖、莫愁湖等重點河湖的文化和景觀資源,豐富河湖文化內涵,推動水務旅游資源開發,打造三汊河口閘等重點水工建筑成為河流的文化景觀。推進水生態文明城市和水美鄉村建設,創新現代金陵水文化,彰顯古都“山水城林”之美。(牽頭單位: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農委、旅游委、文廣新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要把生態河湖行動計劃作為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重要舉措,依托河(湖)長制組織體系,建立市級統籌、河(湖)長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牽頭單位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報市河(湖)長辦審核備案,并作為河(湖)長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加強監督考核。要建立日常監督、第三方評估、公眾滿意度測評、年度考核等考評體系,并納入河(湖)長制考核重要內容,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層層簽訂責任狀。市政府將加大對各區、市各部門推進落實情況的督察考核,對行動推進不力、未完成年度重點任務、河湖生態明顯惡化等,將嚴肅追責,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加強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生態河湖行動的資金投入,統籌使用水務、環保、城建等專項資金,積極引導外資、民資和個人資金等社會資本投入生態河湖行動建設與管理,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四)加強科技支撐。要充分調用高校、科研機構、科技社團和企業等各方力量,加強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整治、水生態修復、水生態補償等方面重大課題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加大先進技術引進和推廣應用力度,強化技術保障。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級要把生態河湖行動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把水情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和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宣傳、文廣新部門要以河(湖)長制為宣傳主線,大力宣傳生態河湖行動的典型經驗和成效,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的水生態、水資源、水環境問題,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珍惜河湖、保護河湖的良好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