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來了!4類養戶免征,3類養殖場關停,企業環保成本又要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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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按照稅法規定,環保稅是按季申報,這也意味著,4月1日,環保稅將迎來首個征期。
也就是說,環保稅征收已經正式進入倒計時,那么,農村哪些企業和哪幾類農戶應該做好繳納稅收的準備呢?又會對我們的生產生活造成什么影響呢?
先通過一圖了解一下環保稅都有哪些?
由此可見,凡是涉及到以上污染排放的企業和農戶們都要注意了,相信相關的《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已經發到了你的手中,屬于下面情況,但是還是沒有申報的朋友也要咨詢一下當地相關部門,趕緊填寫申報啦!
村里的這些人要注意!
第一類:農村養殖戶
對于需要繳納環保稅的農村養殖戶,主要是養殖大戶,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二條第一點,農村養殖存欄規模大于50頭牛、500頭豬、5000羽雞、鴨等養殖場要繳納一定額度的稅收。
第二類:農村建筑領域經營者
這里指的主要是磚廠等相關建筑領域的經營者,比如鋼鐵、水泥、磚瓦、玻璃等,因為農村的這些廠子一定程度上會對環境產生污染,污染程度也比一般地方高一點,所以,開征環保稅后,一定免不了被征收。
第三類:農村建筑領域從業者
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一定程度上,回到農村建房的人也逐漸增多,而且房屋修建越來越偏向高檔化,所以,在農村鋼鐵、水泥等建筑領域的從業者較多,但是,在環保稅開征后,就業等各方面都會或多或少的受到一些影響。
那么,各省市的環保征收標準是多少呢?30個省相繼公布了自己的環保稅征收標準,小編就給您簡單列幾個,不清楚的還是要咨詢當地有關部門,看看具體交多少!
征收標準
截止目前,已經前后有30個主要省市公布了環保稅征收的標準,北京的標準領跑全國,江蘇、河北等省市收費標準為最低標準的3-5倍。各地環保稅的征收標準不一一列舉:
江蘇: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4.8元和5.6元;
福建: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1.2元和1.5元。
廣東: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1.8元和2.8元;
北京: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12元和14元。
浙江: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1.4元和1.4元;
海南: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每污染當量分別是2.4元和2.8元等等。
此次征收環保稅,很多從事養殖業的農民朋友問,養殖業是不是也要開始繳稅了?
其實不必太過驚慌,環保稅一直都有。現在的環保稅其實就是過去排污稅的升級版,不過就是換了一種說法。
我國早在2002年就通過《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2003年7月1日正式施行。當時對排污費的征收是如何界定的?
按照規定:僅對存欄規模大于50頭牛、500頭豬、5000羽雞、鴨等的禽畜養殖場收費。小于這個標準是不用收稅的。
環保稅法可以說更加明確了免征稅的范圍與群體
第一、對非生產經營行為的單位和居民個人免稅;
第二、用于農業生產的非規模化養殖場免稅;
第三、規模化養殖場對糞污進行綜合利用的免稅;
第四、對不屬于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情形免稅。
因此,即使征稅,不到一定養殖規模的、對糞污進行了綜合利用的,也是不收稅的。
而對于不合格的養殖場2018年國家會繼續嚴厲整頓,以下三類養殖場要注意:
第一類在禁養區內建設的養殖場將會被關停。
在我國農村大部分地區都劃分了禁養區。禁養區的目的就是保護環境,不能在此地進行養殖產業,所以農村養區內建設養殖場的家庭一定要注意了,你們的養殖場很可能會面臨著被強拆的危險,所以一定要做好撤離措施。
第二類是排污不達標的養殖場。
農村的養殖場很多都是私人開辦的,他們的設施簡陋,所以對農村的環境污染特別大,由于他們資金不夠充沛,買不起大型的排污環保設備,所以這一類養殖產業面臨著被關停的風險。
第三類是衛生不達標的養殖場。
養殖業關乎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人們吃的雞鴨魚肉都是養殖場所提供的,所以養殖場的衛生,如果不達標的話,就會對人們的健康產生影響,如果安全不達標,很可能就會傳播病毒或者細菌等極嚴重。所以在今年衛生不達標的養殖場,將面臨被關停。
養殖場關停涉及到的補償問題
必要前提:要依法經營!
只有證照齊全的畜牧業養殖經營者,因為環保問題面臨關停或拆遷的,可以以其完備的經營資格手續爭取獲得合理補償,包括土地使用權補償、禽舍補償、禽舍附屬物補償、停產停業補償、可移動設備搬遷費用、不可移動設備的重置成新價、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費。
其中養豬補償標準備受關注,一般而言,規模化養殖面積越大,補償越多。養豬在500-1000頭,補貼20萬;1000-2000頭,補貼40萬;2000-3000頭補償60萬;若是在3000頭以上,補貼80萬。
當然養殖場經營者具體可以得到多少補償,根據相關規定一般是以經營者與相關部門協商為主。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結果不能認可或者最后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相關部門不得徑直強制執行,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養殖戶的申辯權和救濟權。所以在養殖場的補償問題沒有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是不能強制拆除的,要保證養殖場經營者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
除了營業執照,很多養殖場恰恰缺少的是環評手續,也會成為影響補償的重要因素。如果已經通過環評,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環評、規劃等手續符合法律規定,養殖場經營者可以理直氣壯的去主張自己的損失,要求合理補償。
本文轉自【豬豬康、農視網】,如有版權問題,敬請聯系wx@fishfir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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