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范
2018-04-02 09:01:03
小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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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范
Technical Guideline of Monitoring on Dioxins Emission from Hazardous Waste(including Medical Waste)Incinerators
( HJ/T 365-2007 2008-01-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危險廢物焚燒設施、醫療廢物焚燒設施排放的廢氣中二噁英類污染物的監測,控制危險廢物焚燒和醫療廢物焚燒對環境的污染,制訂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的點位布設、采樣時的運行工況、采樣器材、分析方法、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數據處理、結果表達和監測報告等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醫療廢物焚燒處理設施和水泥窯共處置危險廢物設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性監測過程中的二噁英類監測。委托監測應參照本標準執行。生活垃圾焚燒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二噁英排放監測技術規范(HJ/T 36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