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標準
Control standards of pollutants in fly ash for agricultural use
( GB 8173-87 1988-02-01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火力發電廠濕法排出的、經過一年以上風化的用于改良土壤的粉煤灰。共規定了11項指標。在酸性土壤、中性和堿性土壤上的最高允許含量。如總鎘在酸性土壤上為5mg/kg,中性和堿性土壤上為10mg/kg。標準同時說明粉煤灰用于粒質土壤,對砂質土壤不宜施用,并配備了監測方法。
農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標準(GB 8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