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有色金屬
( GB 16487.7—2017代替GB 16487.7—2005 2018-03-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控制由于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廢有色金屬造成的環境污染,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進口廢有色金屬的環境保護控制要求。本標準是進口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系列控制標準之一,適用于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有關廢有色金屬的進口管理。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廢有色金屬(GB 16487.7—2017代替GB 16487.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