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 GB 15618-1995 1996-03-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防止土壤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保障農林生產,維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本標準適用于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林地、自然保護區等地的土壤。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