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舉措——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解讀《國家環境保護“...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舉措——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解讀《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2012-02-20
《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發布以來,備受社會關注。這一規劃提出了哪些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如何落實?記者就此專訪了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
記者:人們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已經有所了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有什么特別的意義?
周生賢:實施這一規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舉措。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的主題是科學發展,主線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是國家“十二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實施《規劃》,努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水平,不僅僅是國家環境保護戰略,更是支撐科學發展、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重大舉措,對于實現國家“十二五”戰略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實施《規劃》,是貫徹“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積極探索環保新道路”戰略思想的生動實踐。實施《規劃》,就要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關系,把環境容量和資源承載力作為前提條件,發揮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作用、對經濟轉型的先導和倒逼作用,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積極探索代價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續的環保新道路,推動發展進入轉型的軌道,加快構建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國民經濟體系。
記者:“十一五”期間,環境保護取得顯著成績,但是《規劃》指出,當前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仍在繼續加大。應該如何看待當前的環境形勢?
周生賢:“十一五”以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環境保護也呈現良好發展態勢。黨中央、國務院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戰略任務;環境優化經濟發展的作用逐步顯現,環境保護在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顯著增強;把主要污染物減排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減排取得明顯成效。
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十二五”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當前,國際環境復雜多變,國內改革發展任務艱巨繁重。在環境保護領域,長期積累的歷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快速發展帶來的新問題不斷出現。
從國際看,全球正處于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綜合國力競爭更加激烈,世界經濟政治格局出現新的變化。但世界經濟增長速度減緩,全球需求結構出現明顯變化,圍繞市場、資源、人才、技術、標準等的競爭更加激烈,氣候變化以及能源資源安全、糧食安全等全球性問題更加突出。
從國內看,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十二五”時期我國大部分地區工業化開始進入從中期向中后期轉變的階段,城鎮化率超過50%。與此同時,結構調整進度不快,資源環境約束不斷強化,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當前,我國生態環境保護滯后,污染防治水平仍然較低,環境監管制度尚不完善,突出表現為污染物排放總量依然較大,改善環境質量壓力加大,新老環境問題交織,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環境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亟待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全球環境問題壓力日益加大。環境形勢總體上是局部有所改善,總體尚未遏制,形勢依然嚴峻,壓力繼續加大。
記者:“十二五”環境保護的目標是什么?與“十一五”相比有哪些不同?
周生賢:“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質大幅提高;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污染防治成效顯著;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扭轉;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環境監管體系得到健全。
《規劃》確定了7項主要指標,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和2項地表水環境質量指標、1項大氣環境質量指標。與“十一五”相比,約束性指標增加了,減排壓力加大了,對環境質量改善的要求提高了。
記者:《規劃》首次納入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內容,如何理解其現實意義?
周生賢:在第七次全國環保大會上,李克強副總理明確指出,基本的環境質量是一種公共產品,是政府必須確保的公共服務。《規劃》體現了這一要求。
目前,我國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不足、水平不高,還不能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環境基本需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我國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環境基本公共服務也逐步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已列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范疇,因此,“十二五”時期,要努力提高環境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新形勢,順應人民群眾新期待,充分發揮其服務民生的基礎性作用。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作為“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務重點,提出要實現“縣縣具備污水、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和環境監測評估能力;保障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安全”,這是環境保護理念和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與縱深發展。
“十二五”環保規劃將“完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作為一項重點任務,通過促進區域間環境保護協調發展、提高農村環境保護水平、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努力縮小區域、城鄉之間污水、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和環境監測評估能力等環境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差距,切實保障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使全體公民不論地域、民族、性別、收入差異,都能獲得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結果大致均等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
記者:最近,廣西龍江河的鎘污染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規劃》首次將環境風險防范作為四大任務之一,請您介紹一下相關背景和具體措施。
周生賢:目前,我國已經進入環境風險凸顯、環境污染事故多發高發期,發達國家一兩百年工業化過程中不同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集中出現。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尚未根本解決,新的環境問題接踵而至。同時,我國環境管理軟硬件能力遠遠滯后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加之公眾在多種社會矛盾問題集中時期異常敏感,環境風險有可能從局部演變成全局性問題。
針對這一形勢,《規劃》首次將加強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維護環境安全作為一項戰略任務,旨在通過完善制度政策,健全防范、預警、應對、處置和恢復體系,著力解決工業化過程中環境安全保障問題。
一是加強環境風險防控的基本制度建設。開展全國環境風險調查與評估,深化環境風險管理措施,強化環境風險管理基礎,完善全防全控保障體系。二是將重金屬、化學品等納入風險防控重點。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加大有毒有害化學品淘汰力度,嚴格化學品環境監管,加強化學品風險防控。三是全面加強核與輻射安全工作。大力提升核與輻射安全水平,提高核能與核技術利用安全水平,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四是從防范危險廢物環境風險角度大力推進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全面推進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加大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生活垃圾處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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