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轉移的雷區 你有沒有踩到?
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18〕266號)要求,于2018年5月16日出臺了《天津市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
那么以下的雷區,您是否踩到呢?
雷區1
轉移的是商品,不是危險廢物?
首先需要正確識別轉移的固體廢物是否屬于危險廢物,如果誤將危險廢物當做商品轉移給不具備資質的企業,就涉嫌非法傾倒危險廢物,需要趕快停止這樣的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生態環境部于2017年發布的《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排除清單”)尚未正式頒布,因此屬于排除清單上的物質仍應該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和轉移。例如,熱鍍鋅產生的鋅渣屬于排除清單上的物質,但是目前仍然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和轉移。
按照《市環保局關于開展天津市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的通知》(津環保土〔2017〕69號)要求,對于最終處置去向明確的,抽查核實處置方式的合法性;對于最終處置去向不明確的,嚴格追查去向,依法追究企業主體責任。
雷區2
轉移的下家可以作為原料接收就行,不需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認定為屬于危險廢物的,需要接收單位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運輸單位資質等。如果轉移的下家不具備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但是仍然將危險廢物轉移至該企業,屬于非法轉移,一定要及時停止這樣的行為!
雷區3
跨省轉移只要下家同意就行,不需要告知接收危廢省份的環保部門?
按照天津市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要求,有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企業,除了與接收單位簽訂合約之外,另外需要編制《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計劃》,且獲得接收省份環保部門的批準,該文件需要報備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對跨省轉移有疑問的,可以咨詢天津市生態環境局土壤處 孫鈺,聯系電話:022-8767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