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新一輪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巡查
未來的12天內,新一輪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巡查將再次拉開序幕。
生態環境部表示,本次巡查行動共分15個組,將持續至11月2日結束。堅持問題導向,緊盯問題整改,逐河巡查。尤其是重點對36個重點城市及上次督查時進展緩慢的一些城市進行專項巡查。
來自權威媒體報道消息稱,核查內容包括3個方面:主要核查交辦地方及民眾反映集中的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已完成整治黑臭水體具體措施情況,以及黑臭水體整治整體推進帶動情況。
按照“拉條掛賬,逐個銷號”的要求,生態環境部將統一設置5部專門核查舉報電話,督促各地建立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黑臭反彈。對核查或群眾舉報新發現的黑臭水體,運用遙感等“天眼”監控手段、地面巡測及探索試用無人機和水下探測儀進行監控,也將及時納入國家清單,實現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工作常態化。專項核查期間,地方未上報的核查組新發現黑臭水體,均按瞞報處理。
這是繼5月至7月對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排查整改后的“回頭看”。2018年中旬以來,生態環境部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30個省(區、市)70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
此前督查發現,盡管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取得初步階段性進展,但整體進展情況和整治效果參差不齊。為此,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將連續三年開展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
而在7月生態環境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水管理司司長張波曾表示,盡管已經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合格率達到90%以上,但督查又發現一些新的黑臭水體。
同時,水體出現黑臭反彈的原因包括控源截污不到位,管網建設歷史欠賬多,水體被人為拆分整治,水體、管網等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等。而伴隨全國范圍內黑臭水體環境督查的步步推進,如何打造長效治理機制的叩問正逐步逼近現實。
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明確提出,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
10月15日,兩部委聯合發布首個涉水攻堅戰實施方案——《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明確了具體時間表和路線圖。具體任務為“到2018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鼓勵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城市建成區盡早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目前,尚未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多數是難度較大、需投資較多、費時較長的“硬骨頭”。在黑臭水體治理的過程中,有些城市沒有有效解決內源污染,或者存在治標不治本的現象,極易導致黑臭水體的反彈。這可以說是黑臭水體整治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
在眾多業界人士看來,輕度污染的水體只需對進入流域的污染源進行治理,水質嚴重污染的黑臭水體,可對河道采取相應的治污措施。
黑臭水體治理是一場持久戰,要想加快黑臭水體治理進程,應從推進系統治水上著手。下一步兩部委將繼續緊盯36個重點城市,每月都會對進展滯后的城市開展檢查,確保實現年度目標。
此次巡查結束后,將對問題突出、治理滯后的地方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特別突出、治理任務嚴重滯后的城市派駐工作組。而這一進程顯然需久久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