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今后危化品重大危險源將設“源長”
應急管理部關于實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責任制的通知
應急〔2018〕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有效管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就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責任制(以下簡稱“源長制”)通知如下: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管控大風險、防范大事故”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首要任務,在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有儲存設施)企業全面實施“源長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本企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總源長,構建責任明晰、管理嚴格、措施有效、應急有力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控機制。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源長制”作為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加強部署和檢查,確保“源長制”落實到位。 作為總源長的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總源長可根據本企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區域劃分等實際,設置分源長。總源長和分源長統稱源長,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備案、核銷。
2. 組織完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設備設施、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以及在線監測監控和事故預警系統(包括自動化控制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停車系統、安全儀表系統等),定期檢測檢驗、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投用。
3. 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確保其得到有效執行。
4. 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配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員,持續開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5. 定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及隱患排查,及時治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保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運行和隱患治理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6. 強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動火、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特殊作業及檢維修作業安全管控,落實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作業升級管理的要求,確保安全風險辨識到位、管控措施有效。
7. 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1.建立“源長制”公示制度。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周邊顯著位置設立源長公示牌,標明源長、職責、重大危險源概況、安全管控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全體員工監督。
2. 健全工作機制。源長要及時組織完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安全管理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風險可控;要建立“源長制”工作記錄,做到可查詢、可追溯。
3. 加強監督考核。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源長制”落實情況納入對有關企業日常監督檢查重要內容,對于逾期未建立或者未有效實施的企業,采取通報、約談、公開曝光等措施,并納入重點監管對象;企業主要負責人未認真落實“源長制”,導致本企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本地區有關企業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制定并實施“源長制”,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將有關貫徹落實情況報送應急管理部。
2.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以推動企業落實“源長制”為契機,按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有關要求,強化執法檢查和聯系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明確轄區內每一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源長,并建立相關臺賬。
3. 有關中央企業及其他企業總部要督促指導各分公司、子公司認真實施“源長制”,檢查考核“源長制”執行情況,并為“源長制”落實提供必要支持保障。
4. 其他行業領域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可參照執行。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本轄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企業。
應急管理部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