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痛批江蘇省:敷衍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
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昨日(17日)向江蘇省委、省政府進行了首批“回頭看”反饋指出,江蘇一些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問題久拖不決。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今日,督察組向江蘇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
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
督察組指出,江蘇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擔心環境保護抓得緊會影響經濟發展;一些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問題久拖不決。減煤是江蘇省產業升級的關鍵舉措,也是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重要措施,但對如此重要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研究不多,推動不力,對未完成減煤任務的揚州、淮安2市不僅不予問責,反而給予高分。
同時,企業虛報減煤數據情況十分普遍,鎮江新區經濟發展局甚至代填代報企業虛假耗煤數據。僅徐州、南京、鎮江3市2017年虛假減煤量就高達500余萬噸,占三市上報總量的47%。
江蘇省是長江沿岸重要省份,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主要入長江支流基本消除劣Ⅴ類。但是,2018年1—6月,41條主要入長江支流45個控制斷面中,Ⅲ類及以上水質比例53.3%,同比下降10.3個百分點;劣Ⅴ類比例13.3%,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鎮江、南通、無錫等地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滯后,雨天污水直排問題突出。蘇州市未按要求推進太湖湖濱濕地恢復與建設,仍在圍湖造地、侵占湖濱濕地。2014—2015年,吳江區在北麻漾填湖造地約17萬平方米,不僅未退還占用湖面,還于2017年8月將違規造地出讓給企業開發建設。
敷衍整改問題比較多見
整改方案要求,完善太湖治理工作督查考核辦法,對未達到國家治理目標的河流“河長”和有關地方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回頭看”發現,2017年武進港等9條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未達到治理目標要求,但江蘇省僅公開通報考核結果,未對相關“河長”及地方政府進行通報批評。無錫江陰市督察整改不到位,仍有62家印染企業未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長期超標納管,江陰市僅要求有關企業集中停產一個月以應對督察。
2016年督察期間,沙鋼集團因煙塵污染嚴重、違規堆放鋼渣等問題被群眾舉報。“回頭看”發現,張家港市推進整改不力,沙鋼集團污染問題仍然突出,焦爐地面除塵站部分時段不正常運行,煙塵直排,高爐煙塵無組織排放嚴重;百萬噸鋼渣等工業固體廢物長期堆放在長江岸邊,污染周邊土壤和水體,威脅長江水生態環境安全。
表面整改問題比較突出
督察組指出,徐州市大氣污染十分突出,也是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重點關注的問題。但從2016年督察至2018年3月,徐州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未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業問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實施停限產,但徐州市直至2018年5月才開始部署相關工作,11家焦化企業僅1家完成干熄焦改造,中泰能源等3家企業在未完成整改情況下違規生產,2017年全市大氣PM2.5濃度同比上升10%。
專項督察發現,江蘇省一些地區和部門對打贏藍天保衛戰態度不夠堅決、措施不夠有力,大氣污染治理形勢依然嚴峻。
督察強調,江蘇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處理。(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