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者緣何淪為“污染源”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孟偉案警示錄(中國紀檢監察報)
“孟偉違紀時間之長、影響之廣、危害之深都不可小覷?!?/strong>
院長、院士、技術總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身兼多個重要職務的孟偉本應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領軍人物,但他沒能抵擋住利益的誘惑,沒有倒在污染治理的戰場,而是倒在了被銅臭污染的“錢場”,從一名治污者淪為政治生態、自然生態的“污染源”。
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查明,孟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大搞權錢交易,先后幾十次收受錢款,數額特別巨大。今年3月,孟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人前假清廉,背后真貪婪,孟偉把別人送錢的行為當成認可與尊重——
價值觀扭曲,甘把誘餌當美食
孟偉是恢復高考后第一屆大學生,1982年大學畢業后,被分配至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歷任副處長、處長、副院長、院長等職。
在眾多為孟偉鞍前馬后“服務”的老板中,青島商人韓某某是典型的一個。由于和孟偉是老鄉,從一箱箱家鄉的海鮮、蔬菜和逢年過節時的紅包開始,韓某某一點點拉近了與孟偉的距離。正是在孟偉不遺余力的“幫助”下,韓某某的公司在全國“野蠻生長”,短短幾年間就從一家搞廢品回收的“小作坊”式的企業發展為擁有50多家子公司的集團公司。
2014年,孟偉作為專家組組長出席某項目驗收會,在他的具體安排和直接推動下,韓某某公司興建的工業園區在硬件設備都未達標的情況下順利通過驗收,成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該園區在沒有進行技術處理的泥地上堆存了數萬噸危險廢物,這些露天堆存的危險廢物部分包裝破損,整個場地污水橫流,場地及周邊刺激性化工異味強烈,附近不少居民身上出現了原因不明的紅疹。嚴重的環境污染引發了當地群眾圍堵園區大門的群體性事件。
原環境保護部華東督查中心調查后建議吊銷該公司相關資質,并將涉嫌犯罪線索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時,孟偉仍應韓某某的請托,出面為這家污染企業疏通關系,試圖逃避處罰,但最終還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為給韓某某的公司承攬工程,孟偉采取“曲線救國”方式,先利用職務便利為湖南某市一湖泊入選國家重點湖泊提供幫助,然后作為回報,韓某某承攬了該市近2000萬元的環保工程。
孟偉之所以如此“煞費苦心”為韓某某保駕護航,除了經不住韓某某打出的無微不至的“鄉情牌”,更重要的是巨額的利益輸送。韓某某說:“我給孟偉送錢了,所以敢找他辦事,10萬元能辦成的事,我就給他送20萬,這樣他就得按照我的要求給我辦事。”據辦案人員介紹,孟偉僅從韓某某處就收受了數百萬元的好處費。
人前“節儉”、人后“貪婪”,是多位辦案人員對孟偉的評價。在生活中,孟偉表現得很節儉,襪子破洞了還繼續穿。但在私下里,孟偉給企業幫忙要收錢,提拔干部要收錢,分配科研項目要收錢,張羅專家給企業站臺要收錢,連作為人大代表到地方考察調研也收錢,甚至在紀檢組織到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就某科研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的當天,孟偉剛表態“要全力配合組織調查”,轉身就在辦公室收受禮金數萬元。
“落馬”后,孟偉在懺悔書中寫道:“商人的投資一定是要收回成本的,我只看到了燈紅酒綠、歌舞升平,沒有看到陷阱和危險,錯把誘餌當成了美食。”
在商人面前抖官威,在官員面前扮學者,多重身份的孟偉游走于官場、商界和學術圈——
靠“院”吃“院”,把科研項目當成“唐僧肉”
孟偉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一職長達15年之久。他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視為“自留地”,把科研經費當成自己的“錢袋子”,用科研項目管理權大肆牟利。
2006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了包括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以下簡稱“水專項”)在內的16個科技重大專項?!八畬m棥奔夹g總師即是孟偉。
但孟偉非但沒有在科研上作表率,反而“唯利是圖,以科研名義大行貪腐之實。優親厚友,在科研工作中向錢看”,把這個新中國成立以來投資最大的水污染治理科技項目當成了“唐僧肉”。據辦案人員介紹,許多承擔“水專項”課題的單位都以各種方式向孟偉進行了利益輸送。
時任浙江某大學教授陳某某為爭取在“水專項”中設立課題,向孟偉送了幾十萬元;
杭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參與“水專項”,以咨詢費名義送給孟偉近百萬元;
北京某環保公司送上大額現金后,承擔了“水專項”某課題,成為公司上市的重大利好;
……
除了拿“水專項”換取經濟利益,孟偉還用來經營個人的關系網。不少科研人員反映,一些水污染治理領域知名的專家想要承擔“水專項”課題很困難,但孟偉的學生、同學、同事和朋友則輕而易舉就能拿到課題。這些被送做人情的課題中,有不少存在虛假立項套取資金、內容抄襲、多頭交賬、濫用經費等問題。
“謀私利”“撈人情”……因為孟偉這個技術總師的亂作為,在“水專項”中,一批課題在修改示范工程規模和技術指標后通過了驗收,雖然“示范工程”數量很多,但轉化為實際治污工程的技術成果與設計目標差距很大,部分“示范工程”在研究結束后即停止運行,束之高閣,成了擺設。
一位辦案人員說,“制度缺失和監督不到位為孟偉在科研項目上亂作為提供了可乘之機,導致寶貴的科研經費‘打了水漂’?!泵蟼ピ趹曰跁袑懙溃骸拔也皇且话愕狞h員干部,也不是一般的知識分子,我所犯的嚴重錯誤,給黨和國家的環保事業造成的損害是極其嚴重的?!彼约阂渤姓J:“水專項的研究成果被‘水十條’采用的很少,錯失了全面支撐國家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戰略機遇?!?/span>
“靠院吃院”是孟偉打著科研幌子斂財的另一個渠道。據辦案人員介紹,孟偉多次安排某環保公司參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科研課題,經費撥給該公司后,課題仍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人員幫助完成,實質是以科研的名義給企業輸送利益,孟偉自己從中吃回扣。
該公司負責人坦言:“我們公司沒什么科研能力,拿到經費后買幾輛車、建幾個廢品回收點就算研究了,剩下的錢直接計入企業利潤?!绷钊顺泽@的是,就這樣一家公司,孟偉竟還推薦其作為中日韓三國環科院所負責人會議的協辦單位并以觀察員身份作交流發言。
此外,孟偉還經常組織相關科研單位的專家為企業站臺,將出場費用明碼標價,借此收受高額回報。2012年,孟偉組織多名院士和科研團隊負責人參加某企業的發展研討會,以國家級科研單位名義與該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僅此一次就收受企業負責人錢款百萬余元。
漠視紀律規矩,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孟偉大搞“一言堂”“小圈子”——
倒下一個人,污染一大片
作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一把手,孟偉不是想著如何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科研支撐,而是“把中央的大政方針隔在了環科院的圍墻之外”,在院里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嚴重破壞了該院的政治生態。
“不注重學習,黨性修養差,組織和紀律意識淡薄”,是多位辦案人員對孟偉的評價。孟偉很少學習研讀黨的理論方針政策,即便參加專題學習班,也是“人在心不在,身在神不在,你講你的,我想我的,連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也做不到”。在接受組織調查時,他連“四個意識”“兩學一做”都說不清楚。
選人用人上,孟偉不是以推進事業為出發點,而是看是否“圈里人”、聽不聽話、對自己有無幫助。為提拔使用“自己人”,孟偉不惜采取改變測評范圍、量身定制崗位等違規手段。
孟偉的司機苗某,人稱環科院“二院長”,經常打著孟偉的旗號替人辦事收錢,初步查明,苗某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曾有多人向孟偉反映苗某有問題,但孟偉稱“誰說苗某不好就是對我有意見”,并違規將苗某聘任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物業公司副經理。
環評機構脫鉤改制是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解決“紅頂中介”問題的重要舉措。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控股的北京某環評公司脫鉤改制過程中,孟偉擅自變更脫鉤方案,幫助某私營環保企業承接了甲級環評資質和相關業務,事后收受該企業實際控制人數百萬元的好處費。
2005年12月,孟偉在明知某科技公司正在全力推動上市的情況下,卻以“上市無望”為由,未履行任何審批手續即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持有的該公司股份折價轉讓,造成國有資產巨大損失,孟偉本人則從該公司得到了巨額回報。
2014年底中央巡視組對原環境保護部開展專項巡視和2016年上半年原環保部黨組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開展巡視期間,孟偉多次要求被巡視組約談的下屬報告談話內容。在明知組織已對自己開展調查的情況下,他不是主動找組織說清自己的違紀違法問題,反而頻繁找人詢問對抗調查的辦法。甚至被組織帶走后,仍希望有人能出面“撈”他。
“散、亂、污”是孟偉主政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時期,該院政治生態真實寫照?!懊蟼ミ@十幾年把人心搞散了、思想搞散了、隊伍搞散了,制度亂、紀律亂、規矩亂,散和亂必然導致政治生態污,搞團團伙伙、任人唯親、拉幫結伙?!鄙鷳B環境部一位部領導說,“環科院熱衷于搞幾個小項目,寫幾篇小文章,賺幾個小錢,對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認識不足,導致長期游離于生態環保系統中心工作,錯過了不少重要發展機會,沒有發揮應有作用?!?/span>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孟偉案審查中還發現了一大批干部的問題線索:既有生態環保系統的干部,也有系統外的相關干部;既有黨政機關的領導干部,也有科研院所的管理人員;既有與孟偉問題直接相關的人員,也有線索核查中發現的其他人員。這些干部的違紀問題涉及環評審批、工程承攬、科研項目管理及干部提拔等諸多方面。
其中,根據孟偉案件專案組提供的問題線索,湖南省紀委對該省環保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蔣益民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目前,蔣益民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正在等待法院的一審判決。
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體制機制不健全,客觀上為孟偉嚴重違紀開了綠燈——
四個“在哪里?” 追問“邊腐邊升”癥結
“孟偉作為曾經的黨政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在哪里?政治擔當在哪里?紀律規矩在哪里?孟偉接連違紀的時候,黨組織的管黨治黨責任在哪里?”在近日召開的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部黨組成員吳海英連續發問。
1996年,時年40歲、已擔任處長的孟偉向組織提交了入黨申請書,并于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但據辦案人員介紹,在申請入黨期間,孟偉就開始在加快環評進度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取好處費,“一邊申請入黨,一邊做違反黨紀國法的事,是典型的入黨動機不純。”
自2012年至2016年5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長期沒有配備黨委書記,2007年至2015年12月,紀委書記一職也長期空缺,再加上相關黨組織指導監督不力,導致了雖然關于孟偉違紀問題的舉報接連不斷,但他卻屢受重用。
據辦案人員介紹,孟偉在擔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期間,有關孟偉違紀問題的舉報一直不斷,因國有資產處置和購物卡等問題,孟偉被兩次誡勉談話和一次行政警告,除他之外,該院領導班子成員中還有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但對這樣一個班子,上級黨組織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在審計發現“水專項”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仍推薦孟偉到全國人大環資委擔任重要職務,這更助長了孟偉目空一切的心態。
“嚴肅查處孟偉嚴重違紀問題,為生態環境部開展警示教育、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鮮活的反面案例。我們要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要求,督促抓好專項治理,做好執紀審查‘后半篇文章’,切實提高監督效能?!瘪v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孟偉案件專案組組長陳春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