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集體收受賄賂縱容偷排 涉案10人被判刑!
2018年6月18日,河北省雄縣人民法院對趙某甲污染環境罪做出一審刑事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德龍雄縣總經理張某丙等三人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德龍環境副總裁李雅瓊、雄縣分公司中控室主任等三人被判1年,并罰3萬元;中秋廠合伙人被判1年2個月,并罰5萬元;罐車司機被判1年,并罰3萬元;中秋廠工人被判1年,并罰2萬元;中秋廠員工犯偽證罪,被判1年;并沒收雄縣中秋五金配件廠運輸污水的罐車一輛。
自2017年4月雄安新區設立以來,環境保護就成為其建設規劃的重要部分,各級部門對此高度重視,但負責運營雄縣污水處理廠的河北德龍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雄縣分公司(以下簡稱德龍環境雄縣分公司),卻因收受合作方賄賂后允許其大肆進行污水排放,造成環境污染,三位高管獲刑。
據啟信寶查詢,德龍環境(837719)于2016年6月掛牌新三板,主營污水治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及環境工程投資、設計、建設等綜合性環境服務,公司主要營收來源于河北省。德龍環境雄縣分公司位于雄安新區,負責雄縣當地污水處理廠的運營。
經河北省雄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雄縣中秋金屬五金配件廠(以下簡稱中秋廠)成立,從事金屬電鍍業務。2016年10月,中秋廠與德龍雄縣分公司及污水處理廠簽訂三方協議,約定中秋廠將生產的工業污水經處理達標后,送往污水處理廠進行二次處理后再進行排放。
經德龍雄縣分公司總經理張某丙允許,2017年初開始,中秋廠多次將重金屬超標的工業污水送往污水處理廠的出水口排放,公司中控室主任明知此事,但沒有制止,任其排放。
2017年7月,張某丙暫停了污水排放,為了達到繼續排放重金屬超標污水的目的,中秋廠賄送德龍環境副總經理等人,在他們的幫助下,工業污水得以繼續排放。
同月18日,中秋廠拉運的廢水在排水口排放時被當場查獲,同時查獲的還有偽造的污水指標合格單據。經檢測:排放的污水中銅、鎳、鋅的濃度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規定的標準10倍以上。
德龍雄縣分公司總經理張某丙在供述中表示,2016年年底或2017年年初的一天中午,中秋廠的人找到他,通過微信給他轉賬1萬元,說已經和公司領導說好了,希望能在排水口排放污水,他確認后就同意了。
但公司中控室主任證言稱,在中秋廠送的污水有刺鼻氣味,水的顏色也不正常,1月份左右還檢測出重金屬超標,結果被告知給張,張說先這么著吧,往出口排放。
2017年3月底,河北省政府印發《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4月1日“千年大計”雄安新區正式成立,在規劃的七大重點任務中,過半都與環保業務相關,一眾環保企業與相關概念股乘政策東風而起,而德龍環境的污水排放還在繼續……
2017年7月份污水處理廠的生物池中毒,重金屬檢測超標,德龍環境副總經理李雅瓊表示,現在任何的污水都不能送了,必須等生物池恢復好了才能繼續送,因此中秋廠的送水也被叫停。
7月17日中秋廠的人說他們的水實在處理不了,現在污水廠生物池也都恢復了,請求重新送水,并給李雅瓊買了2個包,里面有2萬元錢。后李給德龍雄縣總經理打電話,讓其繼續接受中秋廠的污水。第二天,中秋廠的廢水就在排放過程中,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制造偽證 十人最終獲刑
德龍環境8月公告顯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李雅瓊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公安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同年10月,公司收到李遞交的辭職報告。
而就在排放污水被查獲后,中秋廠的相關高管授意將廠里的監控錄像主機拆除,并隱匿于他人家中。中秋廠廠長供述稱,在被發現后,他感覺要出事,便打電話給公司工人說把監控藏起來。
河北省雄縣人民法院認為,中秋廠明知生產的污水重金屬超標,仍采取不正當的手段將廢水送到污水處理廠排放;德龍雄縣分公司總經理張某丙明知污水重金屬超標,仍然允許送進污水處理廠并在排水口直接排放;公司副總裁李雅瓊則接受賄送提供幫助;中秋廠員工制造偽證,藏匿監控主機,以上數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偽證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例,德龍雄縣總經理張某丙等三人犯污染環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德龍環境副總裁李雅瓊、雄縣分公司中控室主任等三人被判1年,并罰3萬元;中秋廠合伙人被判1年2個月,并罰5萬元;罐車司機被判1年,并罰3萬元;中秋廠工人被判1年,并罰2萬元;中秋廠員工犯偽證罪,被判1年;并沒收雄縣中秋五金配件廠運輸污水的罐車一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