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有關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適用問題答復意見的函
2018-04-02 00:22:27
小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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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有關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適用問題答復意見的函
2017-05-1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副省級城市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
近日,對我部關于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適用問題的請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已作出答復。現將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復函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對《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適用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國法秘復函〔2017〕366號)
2.關于《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適用問題的請示(環辦政法函〔2016〕1909號)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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