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甲醛、氨等為主要污染的企業,離居民居住區最短距離如何確定?有復函
工業制造(以冶煉、澆注為主要工藝)類,主要以甲醛、氨、酚類為主要污染的企業,離居民居住區最短距離如何確定?
答:工業企業環境防護距離設置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0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導則》(HJ616-2011)及環境保護部《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確定防護距離標準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224號)等的相關要求,由環境影響評價論證確定。
http://www.gdep.gov.cn/gzhd/gzhd_cjwt/jsxm/201802/t20180224_235234.html
來源:廣東環保廳 廣東環保公參網
1、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確定防護距離標準問題的復函(環函[2009]224號)
福建省環境保護廳:
原福建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水泥廠環境防護距離的請示》(閩環保監〔2008〕140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建設項目的環境防護距離應綜合考慮經濟、技術、社會、環境等相關因素,根據建設項目排放污染物的規律和特點,結合當地的自然、氣象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二、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相關的環境影響評價導則等環保標準。其他標準或規范性文件中依法提出的防護距離要求若與上述環保標準要求不一致,應從嚴掌握。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題詞:環保建設項目防護距離標準復函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http://www.zhb.gov.cn/gkml/hbb/bh/200910/t20091022_174668.htm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