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解讀:企業需要達到什么條件才能自行處置危險廢物?
2018-06-04 08:31:24
小沐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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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危險廢物管理條例,企業是不能自行處置危險廢物,只能自行暫存,由危廢公司處置。除非企業自身是有相關資質的危廢處置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得擅自傾倒、堆放。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 建設產生固體廢物的項目以及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第五十五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第六十二條 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